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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哪些内容?

信息来源:职业危害防护技术专业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09-15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哪些内容?

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件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二)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根据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分类归档。上述档案资料可归类为如下七个内容(点击链接,查看更多资料信息):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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