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作用的靶器官不同,噪声的危害可分为听觉系统(特异性)危害和听觉外(非特异性)系统危害。
⑴听觉系统危害
长期接触强烈的噪声,听觉系统首先受损,听力的损伤有一个从生理改变到病理改变的循序渐进过程。
①暂时性听阈位移
暂时性听阈位移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声后引起听阈变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来水平。根据变化程度不同分为听觉适应和听觉疲劳。
a听觉适应
听觉适应指短时间暴露在强烈噪声环境中,感觉声音刺耳、不适,停止接触后,听觉器官敏感性下降,脱离接触后对外界的声音有“小”或“远”的感觉,听力检查听阈可提高10~15dB(A),离开噪声环境1分钟之内可以恢复。
b听觉疲劳
听觉疲劳指较长时间停留在强烈噪声环境中,引起听力明显下降,离开噪声环境后,听阈提高超过15~30dB(A),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十小时听力才能恢复。
②永久性听阈位移
永久性听阈位移是指噪声引起的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根据损伤的程度,永久性听阈位移又分为听力损伤及噪声性耳聋。
a听力损伤
听力损伤一般表现为听力曲线在3000~6000Hz出现“V”型下陷。此时患者主观无耳聋感觉,交谈和社交活动能够正常进行。
b噪声性耳聋
噪声性耳聋是指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随着损伤程度加重,高频听力下降明显,同时语言频率(500~2000Hz)的听力也受到影响,语言交谈能力出现障碍。
c爆震性耳聋
在某些生产条件下,如进行爆破,由于防护不当或缺乏必要的防护设备,可因强烈爆炸所产生的振动波造成急性听觉系统严重外伤,引起听力丧失,称为爆震性耳聋。根据损伤程度不同可出现鼓膜破裂,听骨破坏,内耳组织出血,甚至同时伴有脑震荡。患者主诉耳鸣、耳痛、恶心、呕吐、眩晕,听力检查严重障碍或完全丧失。
⑵听觉外系统危害